【窩藏疑犯】涉窩藏22年前聯合廣場縱火人士 50歲男認妨礙司法公正囚2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11/03 17: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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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1999年旺角聯合廣場光碟店被縱火造成1死2傷,事後4人分別就誤殺等罪被判囚15至26年。當年另有1名涉案男子兩度被捕後獲無條件釋放,及後警方欲再度作出拘捕不果,男子被通緝,直至去年更換智能身份證時才被捕,並因涉匿藏兩名涉案人士而被控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。男子今(3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,被判囚25個月23天。

涉案被告劉潤强(50歲)被控於1999年1月28日至1999年2月10日作妨礙司法公正行為,即協助張志謙及范柏基阻礙就刑事罪行的拘捕及檢控。

案情指,1999年1月28日下午,案中其中1名女傷者正身處旺角聯合廣場1間光碟店內,期間她聽到巨響及火燒的聲音,轉身一看發現死者全身著火,傷者遂逃離光碟店,但褲子亦著火。另1名傷者亦目睹死者全身著火,並被死者身上火勢波及而受傷。

事後,警方一度在被告租住的元朗單位內拘捕被告及另外3人。被告於1999年4月因證據不足而被無條件釋放,另3人則承認誤殺等罪,於2000年2月分別被判囚15及16年。其中1人其後指證被告及另外2人,以致被告於2000年2月再次被捕,但被告最終再次獲無條件釋放。至2000年6月,其中1名被捕人士經審訊及上訴後,就誤殺等罪被判囚26年,而被告則被通緝。

被告的出入境紀錄反映他多年來從未離開香港,但他在2003至2007年期間卻沒有更換身份證,因此其身份於2007年9月17日被註銷。直至2020年12月,被告因更換智能身份證才再次被捕。

綜合被告於1999及2020年所錄取的警誡供詞,被告與其中兩名已被判囚的涉案人士是表兄弟,1999年1月27日晚上,被告與其他涉案人士一同在寓所內,期間被告聽到仍在逃的1名涉案人士表示,他的朋友在聯合廣場被打,又指有人拒絕付款。

翌日中午,被告在家中發現表哥的腳部受傷,他們透過電視新聞得知當日中午聯合廣場有人縱火,被告亦得知表哥等人涉縱火,因此決定將他們帶離單位,並租用元朗單位供他們匿藏。

辯方今求情時指,被告當年犯案只是出於對家人的忠誠。

法官判刑時指,基於被告犯案背後所涉的是誤殺等嚴重罪行,而被告卻匿藏犯案者,自己又刻意逃避警方追捕長達20年時間,判被告入獄28個月,但考慮到被告當年被捕後曾被還押68天,故酌情減刑至判囚25個月23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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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